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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辽宁全部实现大病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更新时间:2018-03-14 17:36:25 浏览次数:47次
区域: 合肥 > 庐阳 > 县桥
类别:保险服务
地址:安徽
  面包车保险http://xuexi.***/special/zhoubian/cx/mbcbx/获悉,医保个人账户、补充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实现。3月13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异地结算覆盖范围,将人员覆盖范围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扩大到异地转诊人员,在统筹基金直接结算基础上,将个人账户、补充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逐步将公务员补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一并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今年,各地围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继续精简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扩充备案渠道,为参保人提供窗口、网站、电话传真、手机APP等多种服务渠道,积极推广“互联网+人脸识别”和“互联网+指纹识别”等技术,解决社会保障卡和金融功能远程开通的技术问题。太平洋阳光丽人两全保险http://xuexi.***/special/zhoubian/tpyyglrlqbx/了解到新消息,到今年6月底前,各市至少开通一种远程备案服务渠道。并且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今年,我省进一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逐步扩大到本地全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登记时,需注意温馨提示的内容,包括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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