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按照《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合科〔2016〕157号)有关要求,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近两年每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能够保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资金的落实。
3.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具有一批技术含量高的在研项目,与高校或科研机构有稳定的科研合作基础。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齐全。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至4月6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属地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
申报要求
1.各组建单位填写《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申报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按照《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合科〔2016〕157号)有关要求,受理申报材料,并将遴选结果于4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联系人:卓圣洁,:63538652)。材料包括:推荐函和申报材料(包括拟组建单位申报书和拟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
2018年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与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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