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如何申报的?申报之前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安徽卧涛一站式解答分享。
一、支持项目
(一)县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对验收合格的县乡农贸市场给予不超过项目建设(改造)投资30%的补助,且单个农贸市场补助不超过20万元,拟支持10个项目。
2.申报条件:①符合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②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③市场为2017年以后新建或改造的,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支持。
3.申报材料:①书面申请报告、项目情况简介及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②《2018年省级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④项目的外观、内部有关部位的实景照片、菜市场平面图;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项目实施方案、投资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发票。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且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的承诺书。
(二)物流标准化和城乡配送项目
1.物流标准化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支持我市大型物流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标准托盘应用推广及循环共用,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平台研发投入、运营维护以及符合物流标准化要求的标准化托盘、货架等设施设备投资给以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30%的补助,且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万元,拟支持2个项目。
(2)申报条件:①项目具有第三方或公共服务的功能;②项目总投资需要达到200万元以上;③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商务部等关于物流标准化、配送等文件的标准、共享等基本要求;④项目为2017年以后新建或改造的,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支持。
(3)申报材料:①书面申请报告、项目情况简介及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②《2018年省级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④项目的外观、内部有关部位的实景照片、平面图等;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项目实施方案、投资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发票。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且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的承诺书。
2.农产品仓储冷链配送设施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农产品仓储冷链配送设施项目是指农副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建设冷冻冷藏库或购置冷链物流车辆以及冷藏设施。对验收合格的农产品冷链配送设施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补助,且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支持3个项目。
(2)申报条件:①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②冷冻冷藏库具有低温条件下农产品仓储、中转、加工、分拨功能,冷冻冷藏库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并建设相应规模的管理用房、停车场等设施;③冷链物流车辆具有冷藏、保温和温控功能,吨位不得少于6吨,节能、环保车型优先。④本项目可选择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冷藏设备任一项投资,也可以混合投资,混合投资的冷库面积不低于500平米,总投资不得少于100万元。
(3)申报材料:
冷冻冷藏库建设:①书面申请报告、项目情况简介及效益评价;②《2018年省级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③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项目施工合同(含工程预算、决算);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报告(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备案证明)。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项目实施方案、投资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发票。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且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的承诺书。
冷链物流车辆、冷藏设备购置:①书面申请报告;②《2018年省级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③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机动车登记证书;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项目实施方案、投资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车辆以及冷藏设备等购置发票。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且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的承诺书。
3.农产品周转箱与标准化托盘相匹配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支持农产品周转箱(筐、笼)与标准化托盘相匹配项目,推广从田头到门店的“三次不倒筐”配送模式,推进城乡配送。对验收合格的农产品流通企业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笼)、车辆等投资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的补助,且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拟支持2个项目。
(2)申报条件:①申报企业需是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②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筐、笼)需符合商务部等关于物流标准化、配送等文件的标准及要求;③项目总投资不能低于100万元;④项目为2017年以后新建或改造的,且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支持。
(3)申报材料:①书面申请报告、项目情况简介及效益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②《2018年省级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③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并附项目实施方案、投资记账凭证、款项支付票据(银行结算单等)、发票。以上财务单据复印件需加盖财务专用章。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且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的承诺书。
(三)消费促进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积极实施“扩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支持各市组织开展促消费“双百活动”(百个品牌、百场促销)。对本市企业(品牌)组织的数量不低于100家(个)且销售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每场活动安排不超过1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高支持不超过3场活动,总计拟支持10场活动。
2.申报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合肥市境内,连续稳定经营3年以上(含3年);②已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范围,并按时报送销售数据;③有配送中心,采用POS、MIS等信息化技术管理,可快速便捷统计品牌销售和对本企业营业额影响分析。④项目实施统一宣传、使用“双百”标识。⑤每场促消费“双百活动”销售不低于1000万元,可由多个门店联合开展。⑥符合《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扩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18〕261号)其他相关要求。
3.申报材料:①企业申请;②《2018年省级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③“双百”活动项目实施方案;④项目实施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证照复印件;⑤项目参与门店年销售额、面积证明材料;⑥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⑦至少三张开展项目的实景照片。⑧100家以上企业(品牌)目录。⑨每场促消费“双百活动”销售不低于1000万元的销售证明。⑩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且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的承诺书。
(四)商业品牌培育(含示范创建)项目
1.“安徽”品牌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加强品牌建设,培育特色亮点,对当年新评定的“安徽”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品牌宣传和市场拓展工作。对我市今年新评定的7家“安徽”品牌企业,每家拟支持10万元。
(2)申报条件:①合肥市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或组织;②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受理该单位提出的与申报字号一致的商标注册申请;③2018年被省商务厅认定为“安徽”品牌。
(3)申报材料:①《2018年省级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及企业申请报告;②2018年省商务厅认定“安徽”品牌的文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证照复印件;④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且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的承诺书。
2.支持绿色商场创建
(1)支持内容及标准:鼓励商业企业创建绿色商场。支持1个项目,项目补助20万元。
(2)申报条件:①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企业;②2017年度商务部公布的绿色商场创建单位;③企业经营证照齐全,持续经营一年以上;④守法经营,按章纳税,无不良记录。
(3)申报材料: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绿色商场创建情况(包括具体举措、宣传培训、安全管理、社会效益等);②《2018年省级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③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④银行资信证明及税务证明;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且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的承诺书。
3.组织商贸服务企业开展劳动技能竞赛
(1)支持内容及标准:支持商贸服务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以及企业开展商贸服务企业劳动技能竞赛活动,推进商贸业服务水平。支持3个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每个给予10万元的支持。
(2)申报条件:①竞赛活动的组织者可以是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也可以是企业联合组织;②竞赛活动的参与企业不少于10家,参与人数不少于60人;③竞赛活动开展时间需是2017年8月至2018年9月底前完成。
(3)申报材料: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竞赛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安排、参加人员、竞赛效果等)、申请理由等;②《2018年省级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③申请主体的相关证照复印件;④开展劳动技能竞赛的有关证明材料;⑤其他证明材料(媒体、照片等);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且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的承诺书。
(五)“百城万村”家政扶贫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支持符合《安徽省放心家政龙头企业建设与经营规范(2013年修订版)》的家政企业开展家政扶贫,新建门店及发展员工制。拟支持5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5万元。
2.申报条件:①企业符合《安徽省放心家政龙头企业建设与经营规范》;②已承担放心家政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或愿意承担放心家政体系建设任务;③2017年8月-2018年9月底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A、新建2家直营门店。B、新建3家以上社区网点。C、新增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制家政人员10人以上。D、参加家政扶贫试点县培训。
3.申报材料: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发展现状(各类网点、人员、制度等)、项目建设简介(依据、资金来源、费用支出及效益)、发展前景、申请理由等;②《2018年省级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③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纳税证明等相关证照复印件;④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⑤项目投资明细,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等)复印件,有关费用支出的银行付款凭证、对应发票或收据等复印件;⑥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家政扶贫试点县培训(包括不限于培训名单、签到薄、相关费用支出记录)、荣誉、奖励证书及照片复印件等;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企业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且项目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补助的承诺书。
(六)重点限上样本企业运行预测监测项目
1.支持内容及标准:支持重点限上样本企业库建设和运行监测,对纳入省商务厅重点限上企业预测分析系统的238家重点限上样本企业(省、市商务部门共同确认)和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120家重点限上监测企业信息采集、数据报送、业务培训。
238家重点限上企业预测分析系统样本企业(省、市商务部门共同确认),按照每家企业5000元/年标准,计119万元;120 家重点限上监测企业(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按照每家企业3500元/年标准,计42万元,共计161万元,核发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资金分配:①238家重点限上企业预测分析系统样本企业,按照每家企业3500元/年标准,对信息采集、数据报送信息员给予补助(重点限上企业预测分析系统样本企业信息员名单由市、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数据报送情况共同确定)。按照每家企业1500元/年标准,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业务培训;②120家重点限上监测企业(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按照每家企业3500元/年标准,对信息采集、数据报送信息员给予补助(重点限上监测信息员名单由市、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数据报送情况共同确定)。
2.申报条件:①支持企业为限上企业,且为已列入省商务厅重点限上企业预测分析系统和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企业;②2018年数据报送正常的企业。
3.申报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项目要求
(一)拟支持项目应于2018年8月前建成并运营。
(二)项目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提供一式五份。
(三)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在合肥市依法登记、经营和纳税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事项。
(四)申报项目须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未享受过国家、省级同类商务促进政策支持的承诺函。
三、项目的组织、验收与管理
(一)项目初审。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同时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9月25日前会同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市商务、财政部门。
(二)项目评审。项目选择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由市商务局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定),再根据项目得分排名高低,确定支持项目。如某类项目数量不足,可在同类项目统筹使用。评审结果将在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开始实施。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财政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验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验收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承办单位经营证照、项目情况简介及效益评价、投资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验收重点是核查项目是否属于政策支持范围,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按项目建设规范和标准建设,项目投资和财务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等。验收还应当对项目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客观评价。对每个项目都要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并签字确认。对因“不合格”而取消的项目从原大类中依次递补。验收工作需在10月底前完成,验收完成后,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会同财政部门向市商务、财政部门报送验收报告、单个项目验收表及验收情况汇总表。市商务、财政部门将对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严肃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四)项目公示和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的拟支持项目,将在市政府、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至项目单位。
(五)项目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对项目初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全、程序合规,经得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