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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及合肥市专利资助标准补助政策整理

更新时间:2019-08-16 11:00:56 浏览次数:72次
区域: 合肥 > 高新
类别:代办审批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专利对于企业来说不仅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必备项,也是很多项目申报的必备条件。对于企业申报专利各地方还有相应的补助政策,今天卧涛带您一起来了解下安徽省及合肥市的专利补助政策。
  安徽省专利资助政策
  1、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依据专利质量、产业化前景等绩效情况,省给予一次性补助;
  2、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省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 予以补助,补助高可达20万元;
  3、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省可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高可达10 万元。
  合肥市专利资助政策
  一、合肥市
  1、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市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 予以补助,高可达20万元(省和市不重复支持)。对当年开展专利质押的担保机构,担达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担保机构 20 万元奖励。
  2、新成立从事专利运营、数据分析服务、研发设计、成果评估交易的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对其当年服务性收入超过200万元的,给予50 万元奖补。
  3、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众创空间、孵化器内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小微企业;当年发明专利获得授权10件、20 件、30件的单位;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当年获得验收通过的市级专利贯标试点的企业;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业;当年开展市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企业;当年开展国内专利维权的企业;当年利用平台新增专利托管企业达到100 家的专利服务机构;当年代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本市专利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数量由县(市)区、开发区统一组织申报,给予县(市)区、开发区50万元以上奖补,由其兑付单位或个人。
  二、肥东县
  1、对单位和个人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match,按规定缴费的,每件给予2000 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每件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每件给予 3000 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再给予企业和个人3万元奖励;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到 30 件、5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 万元奖励;对当年代理我县专利申请超过 500件,且发明专利占50%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10 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对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等发生的认证、注册、专利申报核准等费用给予20%的补贴。
  三、肥西县
  1、设立专利质押贷款引导基金,支持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对企业贷款额50-500万元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一次性补贴,高不超过 10万元。
  2、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权益人每件3000元、500 元、300元奖励。对当年度新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给予每件2000元奖励,单个企业或个人限报不超过 50 件。当年新申报发明专利20件以上并进入实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申请 PCT 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对获得国际专利(PCT)发明授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5 万元奖励。
  3、县内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获取县外发明专利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给予受让方每件3000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 6 件。
  四、长丰县
  1、对企事业单位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分别给予专利研发管理团队(个人)每件5000元、1000 元、500元奖励。对全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10 件、 15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 15 万元;当年申请发明专利(需电子申请)进入实审阶段达30件、5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 6 万元、10万元。
  五、庐江县
  1、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5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 予以补助,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企事业单位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专利研发团队每件5000元、2000 元、1000元资助;对个人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4000元、1500 元、500元资助。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来我县开展服务,对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县年代理发明专利申请量100件以上的,给予 5 万元奖补。
  六、巢湖市
  1、支持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对企业贷款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一次性50% 补贴(省、市和县区不重复支持)。
  2、对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奖励专利权人5000元(分两期拨付,首次对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拨付2000 元,后期再拨付3000元,个人发明专利首次拨付1000元,后期再拨付4000 元)、1200元、800元。
  3、对单位和个人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0件、50 件,给予一次性 5万元、10万元奖励。当年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给予 5 万元奖励。
  4、对企业发明专利授权一年内核心专利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5 万元奖励;3000万元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
  5、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以及服务外包相关专业认证,对企业开展相关认证、注册、专利申报核准等实际费用给予20%的补贴,高不超过 20万元。
  七、瑶海区
  1、对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贷款额度不足1500万元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一次性50% 补贴,高不超过20万元。此条与省、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2、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省、市(区)各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省补助高可达10 万元。
  3、对发明专利当年申请并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给予每件3000元资助;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5000 元资助;对在我区开展专利代理服务,经区科技局备案,当年代理我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较大(100件以上),给予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对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需电子申请),全部进入实审阶段达到 30件、50件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 5 万元奖励。
  八、庐阳区
  1、对单位或个人获得授权的国外、国内发明专利,分别资助5000元、4000 元;众创空间、孵化器内当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奖励;企业当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30件以上或发明专利授权 10 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专利申请地址须在庐阳区范围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我区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0件的,给予 2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授权量达50件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九、蜀山区
  1、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4000元资助。对在我区开展专利代理服务并与区科技局签署协议的机构,根据其年度工作业绩,给予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十、包河区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给予每件1000元资助;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4000 元资助;对在我区开展专利代理服务并与区科技局签署协议的机构,根据其年度工作业绩,给予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2、当年申请发明专利达到100件(含)以上的,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申请发明专利达到50件(含)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满足的,仅按高额度享受一次。
  3、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专利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中国专利奖的,给予3 万元一次性奖励。
  4、区内企业开展专利诉讼维权,具有典型意义且取得良好效果的,按照案件终审后鉴定费、诉讼费总额的30%给予支持,每个案件高不超过2 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合计不超过5万元。
  5、鼓励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贷款。对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贷款额度不足1500万元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一次性50% 补贴,高不超过50万元。
  6、鼓励企业进行产品国际认证、商标国际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对企业当年发生认证、注册、专利申请费用给予20%的补贴,单个项目发生金额须在人民币 5万元以上,每户企业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十一、合肥高新区
  1、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知识产权的,每件按以下标准予以补贴: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补贴5 万元(同一专利多补贴两个国家或地区);取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补贴3万元。以上每家企业补贴金额高不超过20万元。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补贴 0.2万元,取得专利证书的补贴0.6万元;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的补贴0.8万元;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补贴 0.1万元。以上补助每家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企业开展专利纠纷、专利无效等维权活动案结并胜诉的,国内案件按照每家实际发生的诉讼费、代理费的50%给予补贴,高不超过5 万元,国外案件按每家企业实际发生费用50%给予补贴,高不超过10万元。
  3、鼓励高校院所转让发明专利给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进行产业化,给予受让方每件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50 万元。
  4、支持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对企业贷款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50% 的一次性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贷款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按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执行。
  十二、合肥经开区
  1、支持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一次性50%补贴,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不超过500 万元。
  2、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1000元、授权5000 元。
  3、对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企业,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奖励3万元(同一专利多奖励3 个国家或地区)。
  4、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的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给予500 元奖励。
  5、区内企事业单位获得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500元、800 元奖励。
  6、每家企业或个人国内国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高定额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
  7、区内企业(单位)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进入实审阶段)实现零的突破,前3件每件给予1000 元奖励;发明专利授权量实现零的突破,前3件每件给予3000元奖励;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进入实审阶段)达到 50 件,给予10万元奖励;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进入实审阶段)达到100件及以上的,给予 30 万元奖励。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5件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 50 件及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8、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将发明专利权转让给区内企业并实现产业化的,给予转让方每件3000元、受让方每件2000 元的奖励,每家高不超过10万元。
  9、对注册在开发区的专利中介机构年代理区内企业发明专利超过150件,给予一次性20 万元奖励。
  十三、合肥新站区
  1、鼓励专利质押贷款融资。支持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对企业贷款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50% 的一次性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贷款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按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执行。
  2、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以及服务外包相关专业认证。对企业开展相关认证、注册、专利申报核准等实际费用给予50%的补贴。
  3、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补贴5 万元(同一专利多补贴两个国家或地区);取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补贴 3万元。以上每家企业补贴金额高不超过20万元。
  4、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和授权分别给予每件1000元、4000 元奖励;对企事业单位获得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800元、1000元奖励。
  5、对个人获得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400元、500 元奖励;每年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外观设计及实用新型专利奖励金额高不超过3万元。
  6、区内专利中介机构年代理区内企业专利超过300件,且发明专利占50% 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十四、巢湖经开区
  1、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取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同一专利多补贴两个国家)的,每件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1 万元奖励。
  2、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的,每件分别补助0.3万元、0.1 万元,授权后每件再分别补助0.5万元、0.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获得实用新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 0.1 万元、0.12万元资助;对个人获得实用新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0.05万元、 0.06 万元资助。
  3、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当年申请(进入实审阶段)或授权的发明专利分别达到10件、5 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对企业当年实现发明专利授权“零”突破的,给予一次性1 万元奖励;对企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突破百件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4、对专利机构(不受注册区域限制)年代理区内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的,给予一次性5 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年申请量每增加20件,再给予该代理机构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代理发明专利年申请量(进入实审阶段)达 50 件、20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 万元奖励。对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审阶段)突破百件的,给予一次性 15万元奖励。
  5、专利维护费补贴。对企事业单位当年获批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授权的前三年分别给予每件0.09万元/ 年、0.06万元/年的补贴。
  6、支持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对企业贷款额不足1500万元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一次性50%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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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8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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