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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合肥市规上企业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内容

更新时间:2019-10-17 14:08:55 浏览次数:65次
区域: 合肥 > 高新
类别:代办审批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合肥市2019年规上企业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此次主要是针对高新区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其他区可参考相关条件和内容。此次申报时间是截止到2019年11月4号,请准备申报该项目的企业做好材料准备。下面就来重点里了解一下关于规上企业申报的具体条件和材料内容:
  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
  《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工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要求2019年度截至近一个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高新区经贸局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或从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要求批发企业2019年度截至近一个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零售企业2019年度截至近一个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或从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要求2019年度截至近一个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
  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或从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要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调查单位2019年度截至近一个月累计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社会工作行业大类调查单位2019年度截至近一个月累计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其他调查单位2019年度截至近一个月累计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
  以上就是申报合肥市规上企业必须要了解的内容要求,企业要作为重点关注。具体信息有不懂的都可咨询电话或微信。后,建议关注微信公众号:卧涛政策讲堂,掌握新项目政策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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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8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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