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
1、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对认定的省标准化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具体以当年政府公告为准】
2、根据《关于印发长丰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2018〕27号——新确定为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具体以当年政府公告为准】
申报时间
3月左右(具体以当年政府文件为准)
申报条件
1、在省内注册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规上企业;
2、企业建有标准化服务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标准的执行率、达标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3、积极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近三年(2016年—2018年)参与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4、有效实施节能、环保、安全等强制性标准,采用先进的推荐性标准,标准定标率达到70%,贯标率达到90%,达标率达到80%;
5、企业的产品应制定企业标准,涵盖产品质量、物料消耗、能量消耗和工艺执行等全部控制参数,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
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填写《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向所在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初审后正式行文上报;
申报材料
1. 封面、目录;
2.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
3. 企业定标贯标情况表;
4. 近3年标准化工作情况总结材料;
5. 企业制定的标准化实施计划和绩效考核文件;
6. 开展或参加标准化培训证明(文件或照片);
7. 近3年(2016-2018)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汇总表,并提供有关标准的封面及制定单位的复印件;
8. 制定的企业标准汇总表,提供主要产品的企业标准的封面复印件;
9. 质量控制体系有关文件,产品合格率高于同类产品平均水平,定期对企业各类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查证明材料);
10. 企业贯标对标标准化体系目录及有关材料;
11. 各部门实施标准的记录,提供主要对标系统页面截图;
12. 其他材料。
(1)标准化工作获表彰的文件或证书;
(2)质量工作获表彰的文件或证书;
(3)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文件或证书;
(4)获得ISO认证证书;
(5)国际标准采标证书;
企业定标贯标情况表
说明
应制定标准的参数数量:涉及产品质量、物料消耗、能量消耗、工艺执行和按岗位职责执行任务的时效等可量化的参数控制标准的总数量。
已制定标准的参数数量:企业生产一线在生产过程中,制定控制标准并执行的参数总数量。
定标率:已制定标准的参数数量/应制定标准的参数数量。
标准要求控制的参数数量: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已提出量化控制要求的全部参数。
执行标准要求控制的参数数量:按照“标准要求控制的参数数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的全部参数。
贯标率:执行标准要求控制的参数数量/标准要求控制的参数数量。
达标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当前执行参数控制标准数”参数的运行值与控制标准值对标。
达标率企业填写,并提供提供数据溯源验证条件。
首检合格率:
离散制造企业的首检合格率=零件加工、部件和装配首次检验合格通过件数/全部检验件数;
流程制造企业的首检合格率=中间产品和产成品首次检验合格通过份数/全部检验份数;
全厂首检合格率为全部首检合格率的平均值。不包括制作过程中返工再检验合格件数(份数)。
派工单:主要针对离散制造,包括两种,一是加工零件件数、合格率、派单时间、接收时间、规定的工时和实际完成的工时等任务工单,二是按维修、保养等岗位职责分派的任务工单,包括派单时间、接收时间、规定的工时和实际完成的工时等任务工单。
生产模式:分流程制造和离散制造两种类型。对铸造冶炼为流程制造,铸件加工为离散制造的混合模式,达标率采用加权平均计算。
流程制造,达标率=该类参数值在执行控制标准范围内的运行时间/该类参数总运行时间。
离散制造,达标率=该类参数值在执行控制标准范围内的派工单总数/该类参数总派工单总数。
申报咨询电话: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安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政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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