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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创新专板挂牌材料及申报流程

更新时间:2020-03-11 14:09:35 浏览次数:70次
区域: 合肥 > 高新
类别:代办审批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2020年安徽省科创板挂牌正式启动了,关于科创板挂牌需要的材料及申报流程,简单进行了一下梳理,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是科技创新专板挂牌材料:
(一)、一般性文件
1、公司证券进入市场挂牌转让的申请;
2、关牌转让证券说明书;
3、挂牌公司结合科创板定 位,就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范围、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等事项的说明;
4、推荐商就挂牌公司是否符合科创板定 位的专项意见。
5、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有关公司证券进入市场托管或挂牌转让的决议;
6、公司与推荐上签订的推荐挂牌协议;
7、推荐商出具的推荐报告;
8、推荐商关于挂牌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9、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二)、不同层级相应文件:
申请在不同层级挂牌的企业,除按本条第(一)款要求提交一般性文件外,还应根据不同层级标准要求提交相应文件:
1、精选层:
1)符合精选层挂牌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2)推荐商出具的企业预计市值分析报告;
3)经具有专业服务商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及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4)有具有专业服务商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内部治理情况介绍;
6)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

2、培育层
1)符合培育层挂牌条件的额相关证明文件;
2)企业股份制改造计划;
3)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及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4)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

3、基础层:
1)符合基础层挂牌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2)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及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3)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

安徽省科技创新专板挂牌流程
1、企业自审并形成相关决议
拟挂牌企业根据本中心融资挂牌基本条件进行自审,确定是否达到挂牌标准。符合要求的,应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形成挂牌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宜的决议。
2、选定推荐商会员及专业服务商会员
拟挂牌企业需委托一家推荐商会员作为推荐人,签订挂牌协议。同时聘请本中心专业服务商会员为其融资挂牌提供有关专业服务。
3、股改(如有)
根据规定,在本中心挂牌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股份制企业。因此,非股份制企业需在挂牌前完成股改。
4、推荐商会员展开尽职调查及材料制作
推荐商会员与专业服务商会员对拟挂牌企业展开尽职调查,根据中心相关规则、指引制作申请挂牌材料。
5、推荐商内核
申请材料经推荐商会员内部审核通过后报送本中心备案。
6、中心核准
本中心收到推荐商会员报送的备案文件后,同意受理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函,并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备案材料完备的,本中心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挂牌备案通知书》。本中心要求推荐商会员对备案文件予以补充或修改的,备案时间自本中心收到推荐商会员补充或修改材料的下一工作日起重新计算。
7、股权登记
企业在取得本中心出具的同意接受备案通知后,应及时到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冻结手续,本中心凭冻结手续证明办理挂牌手续。办理股权冻结手续后,本中心在两个工作曰内核定企业的简称及分配代码。企业应在核定简称及分配代码后的两个工作曰内与本中心签订登记、挂牌等协议书,办理全部股权的集中登记。
8、企业挂牌
股权登记完成后,本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出具挂牌通知书。企业须在接到挂牌通知书的十个工作曰内进场挂牌,且迟于挂牌曰前五日,在本中心网站上发布挂牌公告文件
9、信息披露
根据中心要求,挂牌企业须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详见《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信息披露业务规则》。
关于信息披露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可根据企业愿意及信息类别分为定向披露和公开披露两类。
按照信息披露时间,信息披露分为初始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披露。
关于终止挂牌 企业终止挂牌的情形:
(一)挂牌公司获准在境内外有关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
(二)重大违法墙纸撤牌情形;
(三)其他需要终止挂牌的情形。
合肥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8年07月06日
UID:5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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