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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及奖补政策

更新时间:2020-03-30 10:55:37 浏览次数:86次
区域: 合肥 > 巢湖
类别:代办审批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成功后会有2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这个感兴趣的企业可以关注一下。具体申报条件及内容如下:
  一、奖项设置
  巢湖市政府质量奖每年评审1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3家,宁缺毋滥。获奖企业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并给予每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申报对象
  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三、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巢湖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纳税地为巢湖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三)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合肥市内同行业前列,近3年未发生经营亏损;
  (四)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明显,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技术创新型企业建设;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六)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七)获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的政策;
  2.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3.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劳动保险等重大责任事故的;
  4.近3年内在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因组织责任导致较大质量问题有效投诉的;
  5.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6.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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