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影视版权联动宣传就是在获得授权后,企业可以使用选定影视作品中某个明星的剧中照或宣传海报,结合客户的自身产品需要,制作宣传物料如产品包装,店铺海报,产品封套等。还可以截取该部影见作品的某些片段,结合公司自身的产品/品牌宣传片制作宣传,提升的趣味性和可观看性。但是在设计过程中中存在以下几点限制: 1.其使用范围只能是产品包装,店铺海报,产品封套,在线下渠道进行宣传。2.客户在所有的宣传使用电影元素的过程中,不得使用形象代言人,形象大使,我选择,我认准,我推荐等具有明确代言倾向的文字误导消费者。3.客户在使用影视作品中的电影元素时不得恶意丑化明星形象,不得大肆修改图片内容。4.容户在所有的宣传使用电影元素的过程中,需要注明出处,如。 <xx> 电影(主演,xxx)不得通过标红,放大明星姓名等行为突出体现明星,因为我们的宣传主体是该部是视作品,不是某个明星,我们签约双方是品牌方公司和影视版权所属方公司。5.客户在所有的宣传使用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补充协议上所规范的使用范围进行宣传推广。
影视剧照授权推广招代理商
合肥广告媒体相关信息
7月20日 刷新
5月10日
4月26日
1月26日
2023-12-19
2023-12-13 刷新
2023-12-13 刷新
2023-12-13 刷新
2023-11-27 刷新
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