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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的企业看过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定

更新时间:2018-02-08 10:43:31 浏览次数:1099次
区域: 合肥 > 高新
类别:其他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国信大厦11楼
  随着大众对专利认识的提升,我国专利申请量大幅度上涨,但是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还是存有很多的误区,而有些,都是致命的!

  误区一:自主研发的成果不需申请专利

  有些人认为,我发明出来的东西就属于自己,别人不可以用,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若不申请专利,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同时,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原则上而言,谁先申请,专利就授予谁。

  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若遭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将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误区二:产品先投产探路后申请专利

  许多企业抱着探探路的心态,未申请专利先行将产品投入市场。

  如果后期授予专利权,专利也将处于不稳定状态。同时,若对侵权者提起诉讼,侵权人将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公开为由进行抗辩。

  终,企业不仅败了官司,还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总结而言,专利申请的基础并非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并非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

  误区三:专利技术的新改进不再申请专利

  当发明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易安于现状,忽视后期的研发工作。其次,有部分发明人开发出新产品或者新改进,却未选择申请专利。

  为什么做了技术改进后还需要申请专利呢?

  因为如果他人对该产品作出改进并申请专利,就会反过来限制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致使原专利权人沦落为“侵权人”。

  误区四:一项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其实,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

  误区五:手握专利证书就拥有专利权

  这其实是大多数专利权人的认知误区。

  以发明专利为例,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实质审查,但无法确保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

  得到专利证书,并非代表你获得有效的专利权,仅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误区六:严守“技术保密”,技术方案不清晰

  很多发明人提交的技术方案仅几句话,为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的专利申请文件造成困难。

  同时,当撰写人员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均以保密等理由拒绝。

  事实表明,发明人对于保密与公开的度掌握不清。自以为的保护行为只会导致专利申请的效率降低。

  数据表明,一件专利申请若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该专利申请98%会被驳回,这点应引起重视。

  误区七: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

  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误区八: 投入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

  但是,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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