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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具备申请家庭团聚类移民

更新时间:2015-03-23 11:52:16 浏览次数:169次
区域: 合肥 > 高新
类别:移民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B座920室
哪些人具备申请家庭团聚类移民
 家庭团聚类移民是指由加拿大公民或居民为其近亲担保申请的加拿大居民签证。加拿大亲戚是担保人。要申请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人必须同加拿大经济担保人有以下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担保人的配偶、未婚夫(妻)、父母或祖父母;失去双亲的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或19岁以下未婚孙子(女);19岁以下孤儿或由福利部门认可的由担保人领养或打算领养的孩子;
如担保人没有以上所列亲戚,也没有其他是加拿大公民或居民的亲戚,可担保另一位亲戚。
2、哪些人可作为申请人的家庭成员?
 主申请人的配偶和随行子女可以作为家庭成员。所有在表格中的家庭成员申请人都必须通过无犯罪审查和健康检查。
3、随行子女要具备什么条件?
 以移民为目的随行子女要具备以下条件:
a. 申请之日算起,22岁以下、未婚(直到登陆加拿大之日还是未婚);或
b. 已婚,但由于22岁以来(如22岁前结婚的从结婚之日算起)就读于某教育机构,一直是全日制学生或身体或大脑残疾 而经济上依靠父母的子女。
c. 如是全日制学生,中断全日制学习的时间总共不超过一年,并在此期间经济上依靠父母的的学生仍被视为随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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