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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教师编制考试之判断简析题的解答逻辑

更新时间:2018-06-13 11:28:54 浏览次数: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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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再现】根据下面材料,作答1、2题
新学年开学的第二周,某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老师在班级微信群里发了一天消息,昨天布置的家庭作业,绝大部分同学的作业是全部正确的,只有张强和王明的作业有错误,今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罚他俩在教室改正错误。请家长以后加强监督,不要在作业中出现错误。
1.该教师的做法是否正确?( )
2.为什么?( )
A.家长配合教师加强作业的监督检查,是家长的义务
B.检查和批改作业是教师的责任和义务,不是家长的义务
C.大课间属于学生锻炼休息的时间,教师不能剥夺学生的权利
D.大课间罚学生改正错误,既不影响学生的正常上课,也能教育学生
E.学生的作业错误属于正常现象,教师可以通过分析作业查缺补漏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的主要是教师与家长的关系的处理,涉及到对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点。
从原题题干可以看出,该教师的做法是错误的。原因分析如下:
从教育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教师与家长之间是平等的教育法律主体;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角度来看,教师应当做到尊重家长。因此,在教育活动中,教师与家长应当相互尊重,积极沟通。在工作中,教师不能推诿,不能把本来属于教师自身的职责转嫁给家长。
从教育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教师应当遵守我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学生的休息凳权利;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角度来看,教师应当遵循关爱学生的要求,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教师让学生利用课间休息时间去写作业,侵犯了学生的休息权等合法权利。
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作业作为一种巩固知识的手段,应当被合理的运用。学生由于知识、能力相对有限,出现作业错误在所难免,教师应当耐心指导,帮助学生分析错误的原因,而不能采取违法、违背师德的做法。
因此,第二问的正确答案是BCE。
在第二问的备选项设置上,我们可以发现A项与B项的说法是矛盾的,因此,这两个备选项之中只能是有一个是符合要求的。此时,考生务必要认真分析备选项及原题题意。另外,D项的说法虽然在现实中有所存在,但是不代表就是合理合法的做法。考生不能从生活的常识看待问题,而应当依照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规律来思考此类问题。
文章来源:安徽中公教师http://a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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