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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反垄断:新能源车推广豁免延长至9个月

更新时间:2016-03-24 11:11:23 浏览次数: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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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的一个变化是关于豁免权的时间限制:将新能源汽车新车推广期转售价限制豁免期延长至9个月。此前,对于豁免权的制定,采用的思路是借鉴欧盟的经验:欧盟对新车上市有2-6周的促销豁免。
  相关部门和汽车业内长达一年多的商讨、制定条例后,国家针对汽车业的反垄断拿出了相对成熟的文件。3月23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发布《关于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
  “(相对于今年年初的业内讨论稿),删除了很多解释性的文字,但大框架大原则其实没变。”一位参与制定《指南》的核心人士3月24日对汽车http://auto.12***.cn/称。
  其中的一个变化是关于豁免权的时间限制:将新能源汽车新车推广期转售价限制豁免期延长至9个月。此前,对于豁免权的制定,采用的思路是借鉴欧盟的经验:欧盟对新车上市有2-6周的促销豁免。
  今年年初的汽车业内第三次业内讨论稿中,新车推广期和老车清库期纵向价格限制的豁免没有列入征求意见稿。但发改委价监局副局长卢纯延回应,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一项重大产业政策,新能源车推广期可以获得纵向价格限制豁免,是符合国家战略需要的。针对车企提出的相关意见,反垄断指南起草小组认真进行梳理和思考。
  在新一轮的《指南中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避免“服务搭便车”,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期,短期(如:9个月以内,从汽车供应商就具体车型发出张批售发票之日起算)的固定转售价和限定低转售价对于激励经销商努力推广新能源产品,加大销售力度,扩大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是必要的,进而能够促进新产品成功上市,给予消费者更多选择。
  另外,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指南》(征求意见稿)给出了市场份额标准的解释性说明:评估经营者是否具有显着的市场力量,设置一个固定的市场份额标准并不必然具有合理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但是,以纵向协议的竞争评估为例,执法实践和理论研究表明,在相关市场上占有25%—30%以下市场份额的经营者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具有显着市场力量。
  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指南》有望于今年5月上交反垄断委员会并正式发布。反垄断委员会将持续调查、评估中国汽车市场总体竞争状况,根据中国汽车业发展趋势,适时更新与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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