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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政策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20-09-14 17:22:20 浏览次数:1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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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合肥市包河区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政策申报指南(区人社局)

根据《包河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政〔2018〕89号)文件精神,现将文件中“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政策”申报指南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政策,明确政策申报标准和申报办法,根据包河区人民政府《包河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主体

原则上必须是工商、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我区持续经营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奖补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申报单位或个人在政策申报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产业政策扶持:

(1)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因违法经营被行政处罚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6)违背国家环保、规划、土地等政策受到处罚的;

(7)在“信用合肥”网站上存在失信行为信息的。

合肥市包河区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0551-65300518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条 实施“118”人才工程

预期目标: 利用3年时间实施“118”人才工程。吸引8个省级领军人才,打造80个创新创业团队,吸纳培养640个高层次人才

120.利用3年时间围绕区重点产业布局,实施“118”人才工程。即围绕区重点产业每个产业争创或吸引1个在行业具有引领作用(按照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C类以上人才),获评过省级以上的人才工程、荣誉的战略性领军人才;每个产业打造10个创新创业团队,团队包含一名D类以上人才,2名E类以上人才;每个产业吸纳培养80个高层次人才(E类以上人才)。“118”人才工程,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发展一个,入选有效期为3年,领军人才每年资助3万元生活补贴,团队每年补助10万元用于团队建设,高层次人才每年资助2万元生活补贴。(执行部门:区人社局)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包河区118人才工程申请表》(附件1);

(2)人才的身份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合同、社保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领军人才的另需要提供省级以上的人才工程相关材料、荣誉证书;申报创新创业团队的需提供组建团队的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统计关系证明、完税证明

第二条 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和来区就业

预期目标:吸引45名D类以上人才,30名海外专家人才带着项目和资金来包河区创业发展。用三年时间,吸引30个的创新创业项目在包河区落地。

121.鼓励专家创办实体。D类以上人才在包河区创业并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按照实际租房面积(多不超过1000平方米),给予2年的房租补贴,补贴额为已经备案的租赁合同价的50%。本条款与其所在企业一次性落户奖补政策及落户租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执行部门:区人社局)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包河区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经费申请表》(附件2);

(2)人才的身份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统计关系证明、社保原件和复印件;(创业人员必须是法人)

(3)经过备案的租房合同。

122.吸引海外人才创业。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专家人才来包河区创办企业,参照D类以上人才享受房租补贴政策(条款见第121条)。(执行部门:区人社局)

提交材料:

(1)《合肥市包河区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经费申请表》(附件2);

(2)人才的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完税证明、统计关系证明、社保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或外国专家必须为法人)

(3)海外留学人员、外籍专家人才需提供国外学习、工作的相关材料;

(4)提供经过备案的租房合同。

123.鼓励创新创业项目入驻。获得政府主办的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含)奖项的项目来区创办企业、实体的,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助。对驻包河的两所高校(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科研成果需要转化落地的,参照以上执行。(执行部门:区人社局)

提交材料:

(1)《合肥市包河区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经费申请表》(附件2);

(2)人才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社保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者必须为企业法人)

(3)获奖项目的简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省、市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证书(包括项目证书,企业创办必须在获奖之后创办),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第三条 鼓励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

预期目标:鼓励支持辖区企业和人才机构重点引进国内外一流人才10名来包河区就业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升级。每年计划批准8批次高级人才研修培训班,三年培训24个班次,使各领域人才在相关产业领域得到更好的教育受训机会。

124.鼓励企业或人才机构新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对新引进的A类人才或年薪50万元以上的C类以上人才,给予企业或人才机构一次性10万元/人的奖补。(执行部门:区人社局)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包河区鼓励人才机构经费申请表》(附件3)

(2)人才的身份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备案的劳动合同、完税证明、营业执照、社保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是人才机构引进还需提供引进人才的合同,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

125.支持辖区规模以上企业或人力资源培训机构组织开展高级人才研修培训。鼓励企业组织承办行业领域的高级研修班,研修选题应紧密结合包河区经济发展,为辖区企业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包河区人社局批准举办的高级研修班,给予每班高不超过10万元的办班补贴。(执行部门:区人社局)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包河区鼓励人才机构经费申请表》(附件3)

(2)人才研修培训的方案,课程安排、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和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人力资源培训机构还需提供办理培训相关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批准培训班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培训班经费开支情况材料。

第四条 鼓励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入驻

预期目标:吸引10家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入驻我区,重点帮助扶持20家区内人力资源公司发展壮大,包河区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服务辖区企业和居民每年达到2万人批次,三年达到6万批次。

在我区注册或开设分支机构,并正常开展业务的社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享受以下政策:

126.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品牌前50名的企业总部新入驻我区,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2015—2019年度经安徽省人社厅评定的AAA级、AA级信用机构总部新入驻我区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区人社局)

127.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当年为区内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达到2000人次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万元补贴,每增加200人次的,补贴1万元。(执行部门:区人社局)

128.区内AA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服务的,给予每年2万元的办公经费补贴。(执行部门:区人社局)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包河区鼓励人才机构经费申请表》(附件3);(126.127.128均需提供)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许可证、完税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26.127.128均需提供)

(3)品牌、信用等级证明材料;(126.128条必须提供,其他条可提供)

(4)服务台账(包括服务企业明细,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合同);(127条必须提供,其他条可提供)

(5)入驻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证明材料。(128条必须提供,其他条可提供)

第五条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129.购租房补贴。辖区企业新引进的、在合肥市未购房的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对高层次人才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长期合同,并在包河区购买住房的,给予A类、B类人才20万元、C类人才15万元、D类人才10万元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选择租房补贴的,每月补贴2000元,补贴期不超过3年。(执行部门:区人社局)

(1)《合肥市包河区高层次人才租(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4);

(2)人才的身份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社保原件及复印件;(人才为2019年新引进人才)

(3)在肥无房证明、经备案的购(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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