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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条件和新补充要求

更新时间:2020-10-29 16:34:44 浏览次数: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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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主要是为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全国高校院所与江苏企业联合开展科学研究,促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推动江苏企业技术创新。目前,对申报的江苏省企业,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均有补充更新:

首先是对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条件说明:

合作双方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校企联盟”,并在技联在线网站“校企联盟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登记。合作双方签订了责权利明确的“四技合同”,且合作企业已实际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合同认定登记。

另一方面针对江苏省企业申报要求:

1、以高校院所为申报主体(请合作企业协助),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申报。请各地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2、2020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苏合会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4月30日至6月30日;科技副总入选对象申报时间为7月30日至9月30日。请按对应的时间段申报。

3、申报2020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书” 原件1份。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分阶段将本地区“项目申报书”汇总后 报送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后,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申报新补充条件要求:

1、本《通知》电子版可在技联在线网站→科技副总专区→下载。

2、“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团队)及合作企业相关人员,项目参加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3、“项目申报书”中填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和主要完成指标的字数请控制在300字左右,主要完成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指标、研究开发报告、咨询服务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申请各类奖项等。

4、“项目申报书”须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请登陆技联在线网站

→科技副总专区→按提示填报。网上填报完成(且网上显示初审通过) 后,请将网上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签名、盖章后, 报送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审核(特别说明:报送的“项目申报书” 应有水印,加盖的公章应为单位一级法人公章)。

5、关于“四技合同”说明:①“四技合同”是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②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合同认定登记时,必须同时上传合同及发票。③上传的合同原则上为: 对2019年苏合会备案项目,是指2019年6-12月期间签订的且至2021年 6月还在研的合同;对2019年科技副总,是指2019年1月以后签订的且至2020年12月还在研的合同;对2020年科技副总,是指2020年1月以后签订的且至2021年12月还在研的合同。④上传的发票须为高校院所开具的正规发票(发票内容须与合同内容相对应);上传的发票金额

(指合同到账经费)可以累计(至申报截止日已到账30万元以上)。

6、2018年和2019年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有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人员限报一项产学研合作项目,同一企业当年限报一项产学研合作项目。

以上为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条件和新补充要求内容,更多江苏省政策指导咨询:18755150022.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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