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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申报条件

更新时间:2021-02-19 21:31:49 浏览次数: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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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申报条件:咨询18755150022

1.企业注册、纳税在包河区范围。



2.有效期内国家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高企培育企业。



3.需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1)企业注册、纳税在包河区范围。





(2)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纳税方式为查账征收。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且承诺参照国家高企标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①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②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企业近一年有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且占同期总收入比例高于40%。



(6)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信用行为等行为良好。

(7)企业同意安排专人负责高企申报事项,并承诺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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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注册时间: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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