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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全市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申报时间和条件

更新时间:2021-07-08 14:33:21 浏览次数:53次
区域: 合肥 > 长丰
苏州市全市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申报时间:

(1)11月20日前,各属地局推荐报送旅游创新产品(业态);

(2)11月下旬,我局进行初评,确定入围名单;

(3)12月初,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集中听取入围单位汇报,各项目PPT汇报不超过5分钟。

注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苏州市全市旅游创新产品政策问题咨询: 187 5515 0022

苏州市全市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

2.当年1月1日前投入市场运营的旅游创新产品(业

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盈利模式清晰(今年新推出的“姑苏八点半”项目,并具有影响力项目也可申报);

3.该产品(业态)已完成基础研发和前期准备,进入较为稳定的市场运作期,具备成熟的游客接待服务,旅游者可通过团体或自助的方式完成产品订购;

4.社会反应良好,营业以来未发生游客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和旅游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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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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