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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学科重点实验室评估2021年申报条件时间

更新时间:2021-08-04 08:46:10 浏览次数: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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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学科重点实验室评估为引导苏州市学科重点实验室规范运行管理、提升优势学科科研能力和影响力。关于2021年苏州市学科重点实验室评估的申报条件是什么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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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周期和对象
评估周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参评对象为2016年(含)前立项、建设期满进入运行期的148家市级学科重点实验室。对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市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按“未通过评估”处理,不再纳入“苏州市学科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点击“申报入口”-“学科重点实验室评估”栏,在线填写《苏州市学科重点实验室评估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单位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各市、区科技局以及其他市级科技计划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初审。
2.网上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统一用A4纸打印,按评估申请书(系统内下载后打印、首页作为封面并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订书钉或书本式装订(切勿用塑料夹)。
3.网上申报起止时间:8月3日(周二)至8月31日(周二)17:00,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后续根据需要另行通知。
4.真实客观地反映评估期内本实验室的绩效及运行状况。非本评估期、或非本实验室研发团队、或无佐证材料的绩效一律不列入评估范围。请各参评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实事求是地提交评估材料,由各依托单位对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各主管部门对评估材料的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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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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