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其他地区辖区内企业由各地科技部门组织申报)。
2.凡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江苏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规定,至今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进行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热线:187 5515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