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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申报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标准条件

更新时间:2021-08-26 09:43:34 浏览次数:44次
区域: 合肥 > 高新
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是“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奖项之一,该奖是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设立的(国科奖社证字〔2002〕第0080号)。重点高新技术奖今年继续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高新技术企业分会(简称高企分会)组织评审。(简称重点高企奖)。
安徽省申报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标准条件

(一)本奖项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认定的2020年底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保问题。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规定的I类自主知识产权(双软认定企业不少于 20 件授权软件著作权)。
(四)主要产品(服务)在本行业中具有引领地位和较大影响力。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年均增长率一般应超过10%。
(六)拥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等)。
(七)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每年增长一般应不低于20%,纳税总额平均每年增长一般应不低于10%。
(八)近五年主持制定过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安徽省问答187 5515 0022或同V
(九)近三年企业主要科技成果,原则上至少有 1 项需经过省部级或国家一级社团的科技成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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