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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芜湖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申报条件公告

更新时间:2021-09-06 09:53:16 浏览次数:2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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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芜湖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申报条件公告

芜湖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申领时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或属出清处置的“僵尸企业”。

3.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用人单位裁员率=2020年主动裁减职工人数/2020年累计参保职工总数。

4.劳务派遣企业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提供与实际用工单位间的资金分享协议。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市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应不低于12个月。

芜湖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标准: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不超过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芜湖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咨询:187 5515 0022同V

芜湖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助对象:

即日起,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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