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网上注册申报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2.“国家高企工作网”提交材料。
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
4.“省系统”提交材料。申报企业登录“省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资料(填报内容须和“国家高企工作网”上内容一致),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并对所有上传材料负责。
5.中介机构注册登记及提交备案材料。
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咨询热线:187 5515 0022
(三)县区、园区推荐
县区、园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服务,并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税务机关应重点审核并分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审核表(税务机关适用),根据审核结果,形成推荐意见,向市有关部门推荐。疫情结束后,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将组成联合工作组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