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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智慧城市应用大数据企业认定奖补申报条件时间及奖励标准

更新时间:2022-01-20 10:05:15 浏览次数:283次
区域: 合肥 > 肥西
根据肥西县推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企业类)的通知,肥西县开展智慧城市应用和大数据企业认定奖补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止2月11日,如果肥西县的朋友们想要申报下述奖励政策的话,可以随时与卧涛科技小编联系咨询合作。
一、肥西县智慧城市应用和大数据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主体
在肥西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企业,企业税收、统计关系均在肥西县且项目须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肥西县智慧城市应用和大数据企业认定奖补申报审核程序
各政策条款申报审核按照"企业申请、乡镇(园区)初审、部门审议、联合审核、媒体公示、政府审批"的程序执
行,通过肥西县企业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肥西县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系统,实施网上申报审核兑现。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以县数据资源局在云平台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企业可登录云平台扫码关注"肥西企服"APP及时掌握政策申报相关事项。
(二)申报方法
申报主体登录云平台"政策申报"端口注册企业,并根据提示录入真实完整企业信息。企业完成注册后,对照自身类型及发展实际,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条款,按要求及时
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乡镇(园区)和相关科室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三)审核兑现流程
1.各乡镇(园区)按照分配的管理员登录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核,重点对企业的申报资格(包括企业性质及税收、统计关系)进行核准,企业申报截止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核工作。
2.县数据资源局归口管理科室依据政策条款对申报项
目进行审核并形成初审意见。初审意见经县数据资源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部门联审。
3.联合审核结果在云平台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核后,由县数据资源局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局在收到县政府审批意见后,根据资金预算安排下达指标,县数据资源局按要求将资金拨付至申报主体。
三、肥西县智慧城市应用和大数据企业认定奖补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政策条款需提供的基础材料
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2."软件企业"指的是以软件产品开发或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即汇算清缴年度自主开发软件产品或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0%)的企业。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定的2021/2022年企业营业收入、自主开发软件产品或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财务报表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近三年开发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附件2),至少1个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证书;(2)主营业务为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近三年主要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列表(附件3),至少1份与非关联企业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及对应的发票、支付凭证。
3."互联网企业"指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利用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并因此获得收入的企业,且互联网产品(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的比例不低于30%。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定的 2021/2022年企业营业收入和互联网产品(服务)销售收入财务报表作为证明材料。
4."大数据企业"提供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企业注册事项变更的需补充提供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6.在"信用合肥"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 (或截图)。7.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的提供银行回单,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对方收据和承兑汇票扫描件(包括背书),通过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对方收据(或银行签章)和承兑汇票扫描件(包括背书),个人账户资金往来须为企业法人代表、股东账户并提供公司相关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二)相关政策条款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1.政策第 13条
(1)肥西县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企业落户奖励
政策内容∶对在我县新注册的投资总额 5000 万元以上的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企业,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申报条件∶①注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 2022年12 月 31 日,注册地为肥西县县域;②针对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企业。软件与互联网企业需提供相关界定材料,大数据企业是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③企业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④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①基础材料;②提供企业当期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2)肥西县大数据企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励
政策内容∶对在我县新注册的投资总额 5000万元以上的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企业,当年度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地方经济发展贡献 50%奖励。
申报条件∶①注册时间为 2021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 31日,注册地为肥西县县域;②针对软件与互联网、大数据企业。软件与互联网企业需提供相关界定材料,大数据企业是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③企业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④注册当年度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⑤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①基础材料;②提供企业当期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③企业完税证明。
(3)肥西县大数据企业上台阶奖励
政策内容∶对经市级认定的我县大数据企业,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①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②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③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①基础材料;②企业提供数据资源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数据资源服务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对应的服务合同、发票。
2.政策第14条∶鼓励开展智慧城市创新应用
政策内容∶鼓励开展智慧城市创新应用。对经市级认定的我县大数据企业在肥西落地,获得《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
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实施细则》中"智慧城市创新应用"政策奖补的项目,在上级奖励基础上,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高5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1)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2)申报项目为社会资本投资,且投资额 300万元以上的智慧城市创新应用;(3)项目已在肥西县取得一定的应用成效;(4)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5)市级已经评审通过。
申报材料∶(1)基础材料;(2)体现申报项目在肥西县应用情况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不限于媒体链接、软件使用链接、产品演示视频或图片、用户使用报告、项目成交合同等));(3)报市级大数据类政策兑现申报材料;(4)市级评审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
3.政策第 15条∶支持大数据产业企业集聚发展政策内容∶支持大数据产业企业集聚发展。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1)2021年或 2022年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2)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1)基础材料;(2)肥西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4)。
四、肥西县智慧城市应用和大数据企业认定奖补附则
(一)申报企业需完整、及时地提供所需资料。对企业编制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追回、3年内取消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细则由县数据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 2年。
附件;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主要软件产品列表3.主要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列表
4.肥西县大数据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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