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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五个一百认定材料及认定条件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07 17:29:58 浏览次数:1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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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将为您详细解答安徽省“五个一百”认定材料及认定条件指南,看完之后对于安徽省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办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安徽省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同V)
一、安徽省“五个一百”认定材料
1.《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质生产企业申报表》(附件1)、《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先进技术申报表》(附件2)、《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新产品新装备申报表》(附件3)、《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重点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4)、《安徽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5);
  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复印件,质量检测或技术测试报告复印件;
  4. 申报表中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
  5. 申报单位认为有助于遴选的相关材料。

二、安徽省“五个一百”认定条件
优质生产企业、服务机构:在安徽省注册并取得相关证照或在安徽省设立相关机构,从事节能环保生产服务、开展推广活动的企业或单位,有固定场所,无不良记录。
  先进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无知识产权争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通过技术鉴定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效果,在近年的实施和应用中未发生过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
重点改造项目:已开工实施,节能环保效果显著,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0万元,其中设备技术投资不少于400万元。

三、安徽省“五个一百”认定要求
1. 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2020年度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组织申报、审查推荐和宣传引导工作。
  2. 目录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和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咨询省经信厅信息中心。
  3. 附件1-5由申报单位在系统填报后导出盖章,上传扫描件;附件6-10从系统导出后,由市和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上传扫描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或代理证书)复印件、质量检测或技术测试报告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有助于遴选的相关材料由申报单位在附件中上传。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4. 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

安徽省“五个一百”认定材料及认定条件指南的内容就是这些,看完之后对于安徽省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安徽省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同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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