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将为您详细解答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条件及认定流程指南,看完之后对于合肥市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办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合肥市政策指导专员:182 6974 6898(同V)
一、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条件
1、在我市依法设立、运营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负责人重视信息化建设,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信息化领导小组,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信息化工作。
3、企业对本企业信息化有总体规划和阶段目标,规划应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科学合理、目标明确、可行性强。
4、企业具有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拓展所需资金保障。
5、企业运行稳定,经济效益良好,信息化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6、企业信息系统以实际应用为核心,实施成效显著,在本地区、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示范和推广效应。
二、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流程
1、企业向所在地经信部门申请。
2、所在地经信部门向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送相关材料。
3、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初评。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时间
每年两批在5、10月份左右,区县经信委初审上报材料,经信委终审核确定颁发证书。
以上就是《合肥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条件及认定流程指南》的全部内容,看完之后还想了解更多申报政策欢迎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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