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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更新时间:2022-04-06 15:03:57 浏览次数: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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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了,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相关事项,想要申报的企业可以致电咨询我们了解详情。
政策指导专员:19855108681(v同)
一、申报时间
我市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为市科技局高。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联合推荐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一式三份;
2.企业纸质申报预审材料(可不装订)一式一份;
3.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纸质申报材料。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知识产权。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所有权变更。
(三)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说明。
(四)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并须在“省网”登录上传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介机构承诺书。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五)申报材料。“国网”和“省网”上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信息一致。上传的证明材料采用PDF格式,内容清晰完整,在系统指定 位置对应上传,请勿横置或倒置,确保能顺利打开,实现正常网评。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条形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纸质材料按顺序胶版装订并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
以上就是关于宣城市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有想要申报的企业可以致电咨询我们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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