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列举网 > 生活服务 > 其他生活服务 > 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合肥
[切换城市]

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更新时间:2022-05-13 15:23:11 浏览次数:74次
区域: 合肥 > 高新

申请湖北省孵化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呢?本文整理了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有需要的朋友们可以看看,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申请省级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机构在湖北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孵化场地租赁期应不少于5个年度,且申请认定时场地续租期应不少于3年;
3.孵化器具有良好的投融资服务对接能力,签约合作协议的投融资机构3家以上;
4.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有不少于3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5.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拥有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其中,接受创业服务能力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比例达50%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是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创业导师是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0%;
7.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4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
8.孵化器申报期前两个自然年度累计毕业企业数不低于8家。
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且提供细分产业的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可按专业孵化器进行认定管理。专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应不少于25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5家;申报期前两个自然年度累计毕业企业数不低于5家。
以上就是《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的有关内容,有想要申报的企业欢迎致电了解详情。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合肥其他生活服务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22年03月29日
UID:736258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