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曾在年前统一安排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近日又发布《关于持续提升收单服务水平,规范和促进收单服务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频繁动作,给聚合支付定下了政策红线,明确划定雷区。
1、不得从事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等核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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